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非白衣人,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於元朗西鐵站參與暴動,控方上星期舉證完畢,林與另一被告透過大律師向法庭作中段陳詞,要求裁定表證不成立,並毋須答辯。
法官陳廣池考慮過控辯雙方陳詞後,今日(11月23日)於區域法院裁定表證成立,各被告需要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5日續審。
林卓廷與另外6人,否認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非白衣人,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於元朗西鐵站參與暴動,控方上星期舉證完畢,林與另一被告透過大律師向法庭作中段陳詞,要求裁定表證不成立,並毋須答辯。
法官陳廣池考慮過控辯雙方陳詞後,今日(11月23日)於區域法院裁定表證成立,各被告需要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5日續審。
林卓廷與另外6人,否認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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