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23日)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承認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判囚3年7個月。
至於另外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以洗黑錢罪,則准存在法庭檔案不作起訴。
鍾翰林在2020年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宣布學生動源香港本部解散,但宣傳海外分部正式成立,包括台灣、美國及澳洲分部。
及後警方在2020年7月29日以煽動分裂國家罪拘捕鍾翰林,並在其睡房搜出一個標有抗爭活動日子的日曆、印有港獨標語的貼紙、旗幟,以及相關書籍,其後獲準保釋。他於同年10月27日再次被捕並還押至今。
案件編號:DCCC 27/2021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