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新例適應期結束1個月 環保署接獲43宗投訴

管制即棄塑膠新例適應期結束1個月 環保署接獲43宗投訴



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於今年4月22日開始實施,為期6個月的適應期已於10月21日結束,至今已經1個月。適應期過後,環境保護署會繼續以宣傳教育推廣為主軸,並以執法為輔。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新法例實施一個月社會整體已大致合規,可見公眾在社會層面已經見到綠色減廢生活文化的開端,而業界亦已逐漸適應新法例的要求,在業務上作出相應的配合。

適應期內,環保署主動安排人員巡視本港超過47700間餐飲食肆、零售店和酒店賓館,並向業界提供各種支援工作。隨着適應期結束,環保署在過去一個月派員巡查適應期內約160間仍未合規的源頭銷售店鋪,以跟進其改善進度,發現所有這些店鋪均已符合新法例的要求。至於下游的酒店和食肆,在過去一個月內,環保署共接獲43宗有關投訴,並已就所有投訴個案作出調查,絕大部分已作出更正。當中有兩宗個案在進一步巡查時仍未有具體行動作出改善,環保署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否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發言人指適應期過後,業界積極配合新法例停止售賣或提供受管制的即棄塑膠產品,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有關產品的習慣亦有所改變,例如外賣「走餐具」的市民比法例實施前明顯增加,市民逐漸習慣自備可重用餐具,連鎖食肆更有超過八成顧客不需要外賣餐具,估計新法例每年平均可為香港減少超過6000萬套即棄餐具,整體達致有效的減廢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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