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男警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男警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等。
控罪指,28歲被告李卓軒於2019年10月14日,在太古城中心「MOViE MOViE
Cityplaza」偷竊1張信用卡。控罪又指,被告同日以欺騙手段,不真誠地表達他是授權和有資格使用該信用卡,而不誠實地取得「MOViE
MOViE Cityplaza」價值33元的財產,以及銅鑼灣希慎廣場地下「Apple Store」價值近25000元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