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玻璃樽藏雙嬰屍案 男女阻止埋葬屍體罪成囚9個月

屯門玻璃樽藏雙嬰屍案 男女阻止埋葬屍體罪成囚9個月


今年3月,屯門新墟發現兩具嬰兒屍體,浸泡在玻璃樽內,1男1女租客被控兩項阻止埋葬屍體罪,他們早前承認控罪,今日(11月1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各被判監9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從兩嬰屍檢驗到可卡因,處理屍體的方法令死因未能被得悉,用器皿裝死者,是對他們的不尊重。

兩名被告為24歲男子林梓漢以及22歲女子周櫻鏵。控罪指他們分別於2022年在天水圍廈村一間鐵皮屋,以及於2023年在屯門美恒樓一個單位,阻止埋葬男嬰屍體。

案件編號:FLCC53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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