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委會會議錄音遭外洩之後,香港大學在上星期五取得法庭命令,禁止商業電台及其他相關人士使用、發佈、披露大學校務委員會的資料,包括會議錄音、議程、會議檔案、會議紀錄及校務委員會的任何文件。
今日(11月1日)記協致函港大,表明將就該院申請禁制令一事,尋求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申請成為申辯人,在法院就該禁制令提出抗辯,並認為禁制令涵蓋範圍之廣前所未見,不單會嚴重限制記者對港大事務之報道,亦會開啟極其惡劣之先例,對香港的新聞自由影響深遠。
到晚上港大發言人再發出聲明,回應有關庭禁制令的事宜,指港大一如其他國際領先的大學,會尊重、珍惜並致力推動言論,表達意見和思想的自由,重申過去和現在如是,將來亦會繼續如是。又稱今次的法律行動,正是為了保護這些自由而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