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台鐵普悠瑪列車在宜蘭出軌翻側,造成18人死逾200人傷,台鐵司機尤振仲被控以過失致死罪,今日(10月18日)在宜蘭地方法院,被判囚4年6個月。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台鐵局副總工程司吳榮欽,與及綜合調度所總所長柳燦煌,則被判無罪。
事件發生於三年前。宜蘭地檢署專案小組調查後發現,出事列車以時速141公里通過限速75公里的新馬車站,並在一處彎位翻側,多節車廂出軌,認為是司機擅自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在機件出現異常後亦未有按程序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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