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4年前立法會非法集結罪成 上訴遭駁回要即時服刑4周

梁頌恆4年前立法會非法集結罪成 上訴遭駁回要即時服刑4周


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3名前議員助理,涉嫌在2016年11月在未經准許下,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各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2018年各人被判囚四個星期。

梁頌恆當時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今日(9月2日)被高院駁回,須要即時入獄服刑。原訟庭法官陳嘉信認為,定罪無不穩妥之處,刑罰亦非明顯過重。

至於游蕙楨早前已經放棄上訴,並已經服刑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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