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網絡禁令 限分享新聞資訊

越南網絡禁令 限分享新聞資訊



正如其他的專制國家一樣,越南今日執行新法例,進一步限制人民的自由。這次推行的「72號令」,禁止網民在網上討論時事。

「72號令」指明,社交網站如Facebook、Twitter等,只能「提供和交流個人訊息」而不能分享新聞時事。而法例生效前,有報道指越南知名博客範越濤和張維日,因批評政府以「濫用民主自由」的罪名被捕。

除了美國駐越南大使上月表示「深表關注」,不少人權組織及互聯網公司都批評新例。

人權組織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認為這法例會令越南人永遠失去「獨立和敢言者」的聲音,因為這些聲音,都是從博客和論壇的個人分享而來。而代表Google,Facebook等的業界組織「亞洲互聯網聯盟」(The Asia Internet Coalition),認為這會壓制創意,阻礙外國公司在越南發展。

香港雖未有類似條例,但早前在七月開始諮詢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亦令人擔心日後網民的戲仿(parody)作品,會因為開罪權貴,而以對版權人造成「超乎輕微經濟損害」的罪名負刑責,而有關法例的諮詢,將會在今年10月15日結束。

(圖片來源︰TechinAsia

關於《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報導︰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7-13-2013/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