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綜援就業殘疾人士 每月獲額外500元津貼為期3年

領綜援就業殘疾人士 每月獲額外500元津貼為期3年


​政府今日(9月1日)推出由關愛基金資助的「有勞參與」-「鼓勵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殘疾受助人就業津貼」試驗計劃,向領取綜援而有工作的殘疾人士,每月發放額外500元的就業津貼。

試驗計劃旨在鼓勵有能力工作的殘疾綜援受助人走進社區,使他們的潛能得以發揮。試驗計劃為期3年,由社會福利署負責推行。

受惠人士須符合條件包括:正在領取綜援並獲醫療評估為殘疾;及在計算就業津貼的月份從事有收入的工作。

符合資格的殘疾綜援受助人毋須就試驗計劃提出申請,社署會根據社會保障電腦系統內的記錄,向合資格的受助人發出通知書,詳述試驗計劃的安排及各項詳情,包括發放津貼的安排。

有關津貼預計由今年12月底開始發放。津貼款項會按季以自動轉帳形式存入用以領取綜援金的有效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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