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香港國安法》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70歲的何俊仁上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拒保釋,他之後再到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今日(8月22日)批准何俊仁以現金70萬元及4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
何俊仁自去年5月一直還押,之前涉及其他示威案要服刑18個月,上月刑滿前到西九龍法院申請保釋遭拒。他於本月15日再到高院申請保釋。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間,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
何俊仁及李卓人擬不認罪受審,鄒幸彤則要求展開初級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