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青年衝擊立法會被判服務令 律政司指刑罰過輕要求覆核

4青年衝擊立法會被判服務令 律政司指刑罰過輕要求覆核



去年11月19日凌晨,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當中4名示威者早前承認刑毁及非法集結,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兼各付500元堂費。控方認為刑罰過輕,今日(8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要求覆核判刑。

律政司曾要求法庭頒令4人賠償58.7萬元維修費,但早前亦遭法庭拒絕。

覆核刑期申請今日進行,控方首次向裁判官播放有線及東網片段,認為被告行為接近暴動,現時判刑未能反映案件嚴重性,要求改判監禁。

裁判官看罷片段之後,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8月24日)宣讀覆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