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8月16日)拘捕一名48歲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是同一商會的成員。事主其後因不同意該商會運作模式而於2023年12月退出該商會。2024年7月,事主與被捕人士之間的關係因事進一步惡化。2024年8月,有人先後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布一份虛構的報章報道,以及在該商會的官方網站發布影片,當中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
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出生證明書及其他登記表格的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英文別名、簽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回鄉證號碼、性別、出生日期及地點、種族及籍貫、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及學歷等,而其他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則包括國籍、住址、過去及現在於不同機構擔任的職務及照片。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