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就人臉識別技術諮詢 稱資料獲當事人同意才能使用

網信辦就人臉識別技術諮詢 稱資料獲當事人同意才能使用



中國國家網信辦就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公開徵求意見,明確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及充分必要性,並採取嚴格保護措施之下,方可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

網信辦指,為規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相關途徑,提出反饋意見。

網信辦指,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訊息,應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或依法取得書面同意。而在實現相同目的或達到同等業務要求,應優先選擇非生物特徵識別技術方案。

另外,旅館客房、公共浴室、更衣室、衛生間,以及其他可能侵害他人隱私的場所,不得安裝圖像採集、個人身份識別設備。

網信辦指,在公共場所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或儲存超過1萬人人臉信息的人臉識別技術使用者,應在30個工作日內備案。


(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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