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任命區志光為香港特區維護國安委秘書長

國務院任命區志光為香港特區維護國安委秘書長



國務院根據行政長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議,今日(8月8日)任命區志光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免去陳國基的香港特區國安委秘書長職務。

對於區志光的任命,李家超表示,區志光過去5年一直在保安局擔任副局長,擁有國家安全意識和熟悉國家安全事務,有能力勝任秘書長一職。他將帶領秘書處支援香港特區國安委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香港國安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區國安委,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主要責任,並受中央人民政府監督和問責。香港特區國安委下設秘書處,由秘書長領導。

現年60歲的區志光,2017至2022年間出任保安局副局長。他在1980年加入香港警務處任職警員,並於1986年獲委任為督察。他於2007年晉升總警司,2011年晉升警務處助理處長,2015年晉升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他曾任職警隊內多個不同部門,崗位包括人事及訓練處處長、刑事及保安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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