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簽國務院令 監管私募投資基金

李強簽國務院令 監管私募投資基金


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今年9月1日起實施。

《新華社》報道,當局制定專門行政法規,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活動納入法治化、規範化軌道進行監管,旨在鼓勵私募投資基金行業規範健康發展,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進一步發揮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科技創新等作用。

契約型、公司型、合夥型等不同組織形式的私募投資基金均納入適用範圍,規定以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設立投資基金或者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依法設立公司、合夥企業,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為投資者的利益進行投資活動,適用本條例。

另外,對創業投資基金作出特別規定。國家對創業投資基金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和引導其投資成長性、創新性創業企業。加強監督管理政策和發展政策的協同配合,明確創業投資基金應當符合的條件,對創業投資基金實施區別於其他私募投資基金的差異化監督管理和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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