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落了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墮落了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6月27日晚上,筆者看著立法會的直播,聽著泛民議員們利用規程問題作拉布,希望能拖延時間以阻止東北撥款。老實說,這種律師在法庭上使用的法律技術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中只能有效一時,幸虧吳亮星不依程序,不講規制才能擾攘良久,要不然,早就通過東北撥款了。

作為一個會議的主席,吳亮星確實是差劣至極,經常濫用自己身為主席的無上權力,如以減少議員發問時間,隨自己喜好無理向議員頒下驅逐令,指派會議保安去推拉抬走不合己意之議員,其行為直如昏庸無能又自以為是的昏君。然而是誰將此等無敵權力交予立法會主席?

2011年5月民主黨和公民黨同意收緊《議事規則》,把立法會主席有權「驅逐」違規議員的權力,延伸至各事務委員會主席,以確保會議運作暢順。當時,只有梁國雄議員與黃毓民議員力陳無必要向各委員會主席延伸權力,擔心各主席會濫用權力,動輒驅趕不合己意的議員。現實真的諷刺得很,當初贊成無上權力的一眾泛民議員,就在財委會主席可行使這種權力下,遭受報應。梁耀忠議員和陳志全議員只是坐在位中提問,就被吳亮星認為是違規,下令驅趕出場,更不用說走出座位,把數千項被拒絕的修訂擲回主席的黃毓民議員了。要不是一眾泛民議走出座位團團圍著梁耀忠議員和陳志全議員,他們肯定在眾目睽睽下被抬出議事堂了(黃毓民議員被趕離場後,後來在下一節時間重返會議廳)。暴秦有丞相李斯創設嚴刑峻法,結果李斯死於其峻法嚴刑之下,香港有泛民贊同各立法會事務委員會主席有「驅逐」議員的權力,結果被驅逐的就是民主派的議員,只能說句:真是因果循環,報應不爽。

且勿論因果報應,單以東北發展計劃前期勘探的3.4億元撥款申請此事,便已感到香港政府不依程序辦事,急欲將香港東北一整片土地「割讓」予中共的意圖昭然若揭。若依照常人理解或一般發展工作的程序,第一步是先有意念及目標,第二步是計劃書,第三步是審批計劃書,第四步通過計劃,第五步才開始申請撥款,第六步招標。而現今政府巧立名目,在城規會未曾通過新界東北分區計劃大綱圖則便要求3.4億元作前期勘探,還勘探甚麼?政府不是賣廣告說已研究了五年嗎?連土地中含有砒霜都發現了,其毒性之烈根本不適宜亂動,一動即有機會會令全九龍新界的水流水塘都因地下水源之流動而含有砒霜毒,環評公司雖指有信心砒霜不會污染地下水,但卻從未保證「絕對不會」。再者,眾所周知,本年4月時新聞才報道過湖南石門縣白雲鄉鹤山村的礦石中含有劇毒的砷(砒霜),經從全村一千五百人中抽查約六百餘人,結果是六百人中有四百人砷中毒,共有二百多人成為癌症患者,由於遭到嚴重污染,青山變成了荒山,河水沾毒,種出的農作物俱賣不出去,村民生活苦不堪言。尚未談及梁振英於2012年親口承認發展東北是要興建一個大陸人不用簽證便能自出自入自住的特區中的特區;也未論及提出發展撥款申請前,未有談及賠償問題便已凍結村民戶口登記,變相逼迫村民遷出,將迫遷壓力強加村民身上,引致村民因抵受不住自殺,事後陳茂波竟能說出:「唔好賴落我哋頭上。」如此涼薄無人性的說話。把市民的健康作為發展的代價,把全港市民的生命作為東北發展的賭注,已經是泯滅人性之舉。現在筆者已想像到因發展東北引致全港食水含砒霜,政府官員卻以人體能接受微量砒霜,殺不死為開脫理由的官威狼相。

城規會既未批准東北發展圖則,強要前期工程撥款就是跳過城規會的批准,然後以生米煮成熟飯去發展他們的鴻圖大計。這種茅招就是口口聲聲「愛港」的香港政府應該要執行的步驟及事情嗎?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亦應該在城規會未批准圖則下撥款嗎?吳亮星以主席權來熄議員咪,不准人發問,為政府護航,偷偷地在一眾泛民議員離席抗議途中,未予議員返回座位時間,便極速宣佈通過撥款,如斯明目張膽的出賣港人利益,如此蔑視一眾立法會議員,真令人感到立法會的無能和墮落。

財委會以後是否只須計算保皇黨議員出席數目,便可立即宣佈通過所有撥款議案?假如政府是為訂立基本法廿三條而作前期準備撥款一千億,財委會也可用這種方法通過嗎?堂堂立法會議員竟被吳亮星玩弄及侮辱到這個地步,作為議員的尊嚴已經盡失,泛民議員如有骨氣應馬上集體辭職以作抗議,否則立法會將只成為政府的提款機,而再非代表市民監察政府財務的三權分立機關!但贊成各委員會主席有無上權力的泛民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