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合作」

談「合作」



商業社會尋求利潤,講求合作,期望協同效應,以求獲取更多。金錢掛帥的香港,迷信「合作」,奉若聖旨,彷彿合作成了尚方寶劍,一切困難透過合作迎刃而解,久而久之去到另一極端,像不合作就蠢,「總之你唔合作就係錯」。

然而,「合作」前提講求對等關係,一方尊一方卑談不了「合作」,那叫榨取,稍有風骨的,不會卑躬屈膝的乞求合作。演藝學院應屆畢業生,承上年傳統,向監禮嘉賓作不同形式的抗議,所謂師姐焦媛責學生「不感恩」,再補一句「我希望我們永遠不合作」,「合作」?誰要跟你合作?你老幾?大很晒?借用曾憲梓名言︰ 「真荒謬,把自己看得那麼高!」焦媛(及其男友高志森)般的老屎忽,活在自己的世界,高高在上的心態,忘記了「骨氣」二字。

為五斗米而折腰,忘了骨氣,可謂港人通病,好些更引以為傲,以為八面玲瓏,盲求多方合作,就能得到利益及尊重。病態情況發展到,甚至連爭取自身利益的抗爭,也乖乖地配合,香港淪陷十多年,多少人還迷信抗爭時要跟從警察秩序,誤信「警民合作」,結果?不時流出警員內部討論抹黑示威者,那種對抗爭者的輕蔑討厭程度,那種鄙視的態度,已不斷從警方無理對待示威者,那赤裸裸的暴力顯示出來。憑公權力而自詡高人一等,那狗眼看人低的心態,何來談對等的警民關係?何以合作?

早兩年,不少人高舉「不合作運動」作抗爭手段(如少交稅),到近來中港溶合越來越急,情況急轉直下,只有行動升級,更趨激進。事到如今,不能再偏執地以為跟警察有對等關係,不能只跟「不反對通知書」的規矩下散散步唱唱K,然後準時返歸,更不能遵循有限行車線等「開路」。

「兵貴勝,不貴久」,抗爭不僅要表態,而要是達到目的;不是要持續失敗,而是要得到人民勝利。官迫民反,面對暴政,已沒有對等關係可言,不再卑微地尋求與建制合作,要徹底反對,就必需忘記迷信,勇往直前,「如果文明要我們屈膝,那就讓他見識野蠻的尊嚴」。


延伸閱讀:
【譚仔:做個有骨氣的藝術人】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6-28-2014/16969


(圖片來源:溫水劇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