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日下午5時召開記者會,交代警方昨日行動,多名記者響應記協呼籲,在會上戴上頭盔、反光衣及眼罩等採訪裝備,以表達對警方暴力阻礙記者採訪抗議。
盧偉聰表示昨日行動曾使用警棍、布袋彈、塑膠彈和催淚彈等低殺傷力武器,在昨日行動中發射約150枚催淚彈,數枚塑膠彈及約20枚布袋彈。盧偉聰又表示11人涉及襲警及暴動相關罪行被捕,並有22名警務人員行動中受傷。對於有示威者頭部受傷,以及被制服後仍被警毆打等,盧偉聰重申警員是依從指引使用武力,又指傷者要報案警方才能夠進一步跟進。
至於昨日有記者採訪時遭警員以槍指嚇及以粗言問候,盧偉聰表示自己對記者最客氣最禮貌,警隊是有心做好跟傳媒之工作。盧偉聰又表示因有示威者曾假扮記者,所以警方需要查證。
(RTHK直播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