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9日)《晴報》刊登了《經濟日報》副社長兼研究部主管石鏡泉的最新專欄,標題為「優質報道毋須犯險」,文中質疑香港的新聞從業員對突發新聞的處理方法,有過火的「專業反應」,常誤以為以身犯險是優質新聞的先決條件。石鏡泉認為若要以人身安全換來任何一則新聞並不明智,傳媒工作者必須三思。
石鏡泉在文中舉了長江客輪翻覆的災難和南韓新沙士疫情兩個例子,去證明港傳媒過了「火位」,在客輪事件當中,石鏡泉質疑港媒體是要證實政府資訊失實,又指事件對港人除有點警惕作用或引發惻隱共鳴之外,質疑還有沒有其他價值。
至於南韓新沙士事件,他質疑有傳媒工作者走到當地曾接收新沙士患者的兩間醫院採訪是否專業,他認為是次採訪不應獲公眾認同,因整個社會同樣要為他們不顧人身安全的行為而冒受感染的危險。
石鏡泉又認為不少香港的傳媒工作者為求「自我感覺良好」,又強調傳媒即使專業、拼搏,也未必動輒就要押上寶貴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