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強制指定人員舉報虐兒 違者最高囚3個月罰款5萬

政府擬強制指定人員舉報虐兒 違者最高囚3個月罰款5萬


近年有院舍發生虐兒案後,政府計劃強制指定的專業人員,舉報懷疑虐兒個案,如無履行舉報責任,最高判囚3個月及罰款5萬元,草案下月14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條例草案,23類專業從業員,包括社工、牙醫、教師、藥劑師等,在工作時如合理懷疑18歲以下兒童受虐,包括涉嫌身體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顧及心理虐待,必須向警方或社署舉報。

涵蓋情節包括暴力手段令身體受損害、強逼或誘使兒童參與任何涉及性的行為、嚴重或重複威嚇或詆毀兒童等,危害其心理健康,嚴重或重複忽視兒童基本需要等。

機制亦訂明舉報人,不會因舉報而招致民事或刑事責任、被斷定違反專業操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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