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車免噪音廢氣管制安排取消

古董車免噪音廢氣管制安排取消


環保署宣布,由6月1日零時起,取消古典車輛及個人進口用汽油車輛作首次登記時獲豁免受《噪音管制(汽車)規例》及《空氣污染管制 (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管制的安排。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近年香港首次登記車輛中獲豁免受噪音及空氣排放規例管制的古典車輛及個人進口用汽油車輛數目有上升趨勢,而市民大眾對汽車的噪音及廢氣排放也日趨關注。為使所有首次登記車輛均符合相關噪音及空氣排放標準,減少環境噪音及改善空氣質素,令香港成為更宜居城市,環保署決定取消上述車輛類別的相關酌情豁免安排。
  
市民日後仍可繼續按相關法例引入古典車輛或個人進口用汽油車輛。申請人只需要在車輛進行首次登記前,向環保署提交相關文件證明該車輛已經測試並符合《噪音管制(汽車)規例》和《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的要求,該車輛便可按照一般汽車和電單車登記程序申請首次登記。
  
古典車輛指其製造日期較申請相關豁免的日期早20年或以上的車輛;至於個人進口用車輛,申請人須於申請相關豁免前在香港以外地區已擁有該車輛超過6個月及經常在該國或該地區定居。上述車輛包括汽油私家車、電單車和機動三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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