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佔旺區非禮罪成還柙候判

男子佔旺區非禮罪成還柙候判



一名任職信貸公司的職員,在去年10月11日於旺角佔領區內,涉嫌胸襲一名正舉手拍攝的女士,今日(5月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非禮罪成,裁判官將押後至5月20日判刑,期間被告須要還柙。

40歲遭胸襲的女事主作證時表示,當晚她與丈夫到旺角用膳,於凌晨時她到彌敦道拍攝佔領區,當雙手舉起拍攝時,突然有一名男子用左手手肘撞向她的左胸,於是她報警求助,最終警方拘捕了於大陸育有兩女的42歲被告林家文。

裁判官在裁決時指事主及作供的警員都是誠實而可靠的證人,又指事件發生於凌晨時份,人流不多,故認為事件非一般的意外碰撞,故判被告非禮罪成。

由於裁判官要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故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被告須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