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控30多年前非禮視障女童,今早(5月16日)被裁定五項非禮罪成。
張健華早前被控5項非禮罪,被裁定表證成立。經審訊後法官裁決指,事主證供合情合理,沒有動機誣衊張健華,醫生證人亦證明女事主可以靠視力和聲音,近距離辨認到被告,因此接納她的證供;也不接納辯方稱案發時有其他人冒認「張健華」犯案,更指根據控方的證供「度身訂造」自己的供詞,終裁定張健華5項非禮罪成。
法官指須先索閱被告背景及事主創傷報告,將被告還押至6月6日判刑。
警方在前年10月下旬接獲一名41歲視障女子報案,指在30多年前在港島一小學就讀時,遭張健華在學校圖書館、梯間及康樂室等地方多次非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