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示威首名認暴動罪 21歲被告判囚4年

反修例示威首名認暴動罪 21歲被告判囚4年

去年6月12日,金鐘一帶有大規模示威,阻止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有當日被捕示威者早前認罪,成為反修例抗爭中首位承認暴動罪人士。  

一名姓冼的21歲救生員,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參與暴動,今午(5月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 

21歲被告被控1項暴動罪,以及2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6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至於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控方申請不處理該兩罪,交法庭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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