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5月12日)表示,希望可探討示威中有學生記者、兒童記者、義務記者、銀髮記者的採訪,質疑12歲的學生為何可以到衝突現場採訪。
有記者問到警方周日(5月10日)對傳媒的態度惡劣,有記者被截停搜查,並受到不禮貌對待,有的被要求蹲下,有的身中胡椒噴劑而不准清洗,在警方肆意針對傳媒的舉動,政府除了呼籲包容外,是否空談尊重新聞自由。
林鄭回應指,特區政府和警方一直都尊重言論自由,與新聞採訪自由,她盡量回應記者提問,又歡迎以往被禁止進入政府新聞發佈會的網媒入內採訪;但她難以就示威或演變為暴亂現場情況逐一回答。
她強調,自己希望可探討示威中有學生記者、兒童記者、義務記者、銀髮記者的採訪,又引用記協說法指這些記者可能未受專業訓練,質疑一名12歲小朋友「點可能係個種場面,能夠處理到一個複離多變嘅情況」,質疑為何有人認為他們可以在現場進行採訪工作,希望接下來的警方與傳媒的溝通之中,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她希望警方及傳媒互相尊重,雙方可開心見誠商討,如何改善採訪期間的事,亦要求政務司長參與。她指,警方昨天向4個傳媒機構發信,希望加強溝通,研究建設性方案。
(RTHK直播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