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歡迎內地當局今日(4月28日)宣布,由5月6日起將持商務簽注赴港的人士在港逗留期限由7天延長至14天,以及擴展人才簽注的適用範圍至北京和上海。
特區政府表示,根據現行安排,內地居民如欲來港作商務訪問,需向內地當局申請商務簽注,新措施積極回應了兩地商界的期盼,將持商務簽注人士每次入境香港的逗留期限由7天倍增至14天。內地當局亦宣布「全國通辦」措施將適用於商務簽注,申請人可於全國的相關單位辦理手續而不再受限於其戶籍或居住地。這些措施將大大便利內地商貿人員訪港進行各項商務活動,促進兩地商貿人員往來。
人才簽注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以便利大灣區內地人才來港進行交流訪問。截至2024年4月中,已有超過18 000人次持人才簽注以訪客身分進入香港。擴展人才簽注的適用範圍至北京和上海有助吸引更多內地人才在香港匯聚交流。
在新措施下,除擴展適用範圍至北京和上海外,人才簽注的其他安排不變。符合內地當局訂定的資格的六類人才(即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衞健人才、法律人才及其他人才)可以向內地當局申請有效期5年、3年或1年的人才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多次往來香港,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