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兩度覆核刑期 毀何君堯辦事處男生改判入教導所

律政司兩度覆核刑期 毀何君堯辦事處男生改判入教導所


一名學生涉嫌於2019年元朗721事件後翌日,刑事毀壞何君堯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律政司兩度申請覆核刑期後,被改判入教導所。

該名20歲姓朱的被告,於去年8月被判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不服,認為判刑過輕,要求覆核刑期,裁判官於去年12月擱置感化令,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仍然認為刑期過輕,再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今日(4月21日)改判被告入教導所。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7月22日,在荃灣荃豐中心2樓何君堯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無合理辯解而損壞辦公室的玻璃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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