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男1女因分別非法進口另類吸煙產品,今日(4月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即時監禁12星期。衞生署歡迎判決,並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亦不應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昨日(4月15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兩名涉案人士分別乘飛機抵港,從他們的行李中各檢獲16401支及15400支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兩人。
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2025年9月19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22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25人被定罪和被判處監禁,刑期由2個月至6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