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逾1.2億 「頭號梁粉」張震遠被頒破產令

欠債逾1.2億 「頭號梁粉」張震遠被頒破產令

曾經擔任多項公職,包括行政會議成員、市建局主席的「頭號梁粉」張震遠,因為欠下巨額債務未能償還,今日(4月15日)高等法院頒令張震遠破產。 

張震遠今日沒有在法院現身,亦沒有律師代表出庭。張震遠因作為名下公司新效控股的借貸擔保人,向新利控股(現稱青建國際控股)非執行董事兼股東梁志漢借貸4000多萬,而新效無力償還,拖欠貸款連利息4700多萬,梁志漢去年二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張震遠破產。 

呈請人梁志漢一方指,由於張震遠去年6月曾還款300萬,其餘欠款尚未還清,認為有足夠理由申請破產。由於張另有兩名債主(富利田有限公司及Sinomax Finance Limited)支持梁的申請,指張共欠債至少1.2億,法院正式向張震遠頒下破產令。 

張震遠因為曾擔任多項公職,包括曾任市建局主席六年,被譽為「公職王」,更因為曾任梁振英競選辦主席,成為行政會議成員。不過在2013年5月,張震遠擔任主席的商品交易所因為捲入假文件案,被警方搜查,商交所、主席張震遠及以張震遠名義持有的公司,都先後被入稟法院追債,結果張震遠於同月宣佈辭去所有公職。


(圖片來源:Now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