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不得用AI生成內容損他人形象名譽

網信辦:不得用AI生成內容損他人形象名譽


人工智能(AI)技術於2023年大爆發,近日,國家網信辦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徵求意見。

其中明確提到,提供者不得非法留存能夠推斷出用戶身份的輸入訊息,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戶輸入訊息;不得利用AI生成內容損害他人形象、名譽及其他合法權益。

另外,需建立用戶投訴接收處理機制,及時處置個人關於更正、刪除、屏蔽其個人訊息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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