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發聲明 重申基本法起草時無公民提名

梁振英發聲明 重申基本法起草時無公民提名



昨日(4月4日)梁振英在《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致辭時指出,在《基本法》草擬期間,1988年的《徵求意見稿》臚列了五個行政長官產生方案,在兩個普選行政長官方案中,都沒有公民提名,其他3個非普選方案也沒有公民提名。當年《基本法》草委李柱銘接受《蘋果日報》專訪時,指當年有提出間接公民提名方案,認為梁振英「噏得出就噏」。特首梁振英今日下午就突然發出聲明作出回應。

梁振英指如有人說當年草擬《基本法》時也曾經提出「公民提名」,就恰恰說明「公民提名」和「提名委員會提名」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而《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廣泛諮詢後,最後把「提名委員會提名」寫入《基本法》。因此,近來有人說「提名委員會」提名也可以理解為「公民提名」,梁振英認為就是他昨日在演辭中所指的「憑字面猜度,鑽文字空子」,是違反《基本法》。

對於去年有立法會議員堅持普選行政長官,「公民提名」必不可少,梁振英指如果這些議員今日仍然繼續堅持「公民提名」,就是明知違反《基本法》而為之,就是為了出難題而出難題,剝奪香港人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的權利。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