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副教授收買地產經紀 判囚4個半月准保釋候上訴

城大副教授收買地產經紀 判囚4個半月准保釋候上訴



城大副教授杜渡涉在簽下臨時租約後想反悔,以1000元試圖收買美聯地產經紀了事,企圖省卻1.6萬元佣金,遭廉署控以提供利益罪。杜渡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日(3月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囚4個半月。

裁判官施祖堯指賄賂在香港是嚴重罪行,即使是沒有法律背景的一般市民,亦會對此有一定認知。被告在港定居多年,實在難以文化背景作為藉口。他在作出犯案行為時,必然已意識到犯案會對其工作帶來風險,遂判囚4個半月。被告准以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等。

被告杜渡,48歲,城市大學經濟金融系副教授,被控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於2022年11月6日,向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客戶總監鍾芳宙提供1000元,作為鍾協助杜渡向美聯物業隱瞞一份,涉及業主黃偉強和租客杜渡簽訂的物業臨時租賃協議,已於2022年11月6日由鍾促成,而該協議亦於同日因杜違約而被取消。


案件編號:STCC370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