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黃大仙警員掟催淚彈殼 34歲男子認暴動罪判監3年9個月

向黃大仙警員掟催淚彈殼 34歲男子認暴動罪判監3年9個月



一名34歲男子涉嫌於2019年8月5日「三罷」行動期間,在黃大仙龍翔道向警方防線掟頭盔及催淚彈殼。他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今日(3月22日)在區域法院判監3年9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任職包裝設計師的事發時戴頭盔、口罩和手套等裝備,並站在較前位置,起了帶頭及示範作用,認為罪行不是突發,而是有預謀及計劃。

法官又指被告當場被捕,證據確鑿,認為他無被加控襲警是幸運。 法官以以5年半作為量刑起點,考慮他認罪、加上過往奉公守法,故判監禁3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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