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3月10日)分別拘捕一名48歲及20歲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調查顯示,事主經營地產代理業務。48歲被捕人士於2025年與事主合資購入一個村屋單位作投資用途。不久後,該被捕人士決定退出,並要求事主退還其投資的金額及繳付利息,然而雙方未能就此達成協議。2026年1月,有人在事主公司門外張貼兩張不同的單張,內容指稱事主欠款未還,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並披露事主個人資料,包括其中文姓名及照片,亦同時披露事主家人的照片。
兩名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