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裝新加坡企業入台 「阿里巴巴台灣」判罰款

偽裝新加坡企業入台 「阿里巴巴台灣」判罰款

大陸網購交易平台阿里巴巴2008年在台灣成立「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時,被指謊報自己是新加坡企業,以逃避當年對大陸公司的投資限制,結果被判罰款 12 萬台幣,並需要在半年內以陸資身分,再向台灣經濟部補辦申請資料,否則「淘寶台灣」將無法營運。 

因台灣在2009年才正式開放對大陸公司的投資,故「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在2008年成立時,報稱自己是新加坡商註冊,雖然當時台灣經濟部投審會曾質疑,該公司是否與大陸阿里巴巴為同一集團,但因當時未有證據,直至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才掌握證據確認,結果被台灣監管部指控,2月底被判股東結構申報不實罪成。 

由於該公司在台資本額僅 1 百萬新台幣,因此只能按比例判罰款最低 12 萬新台幣,不過台灣當局已要求「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補辦申請資料,以陸資身分申請來台,否則要在6個月內,即8月24日前撤資,屆時「淘寶台灣」將無法繼續營運。


(圖片來源:淘寶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