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署禁公文用「中港關係」 其實教科書一直都唔用得

行政署禁公文用「中港關係」 其實教科書一直都唔用得


直屬於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的行政署昨天(2月17日)向政府各部門發出內部通告,就個別用語之使用方式作出指引,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日後公文在描述香港與大陸關係時,不應使用「中港關係」 (China-Hong Kong Relations),須改用「內地與香港的關係」(Mainland-Hong Kong Relations)。此外,在提及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時,應該採用「回歸/回歸祖國」或「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統一」一詞只應在涉及台灣問題時才可使用。

本報向教科書業界人士查詢,得悉原來早在九七主權移交後,當時的教育統籌局(現時的教育局)已向教科書出版社發出指引,指示出版社編撰中小學教科書時,應以「內地與香港的關係」取代「中港關係」,若送審教科書使用「中港關係」,當局會在審書報告中指示出版社更改,務求政治正確。本報翻查各科目的現行高中和初中課程大綱,亦發現已經全部統一使用「內地與香港的關係」。

行政署的通告又指,在描述中國對港的基本方針政策時,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時,高度自治不需再加上引號。行政署發言人表示,有關用詞方式,並不會影響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