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保障言論自由嗎?
香港有沒有言論自由?
這個問題很可爭論。從常識言,香港是一個多元化社會,沒有一家之言獨佔意見市場,當然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但從民主政治的理論來說,香港的言論自由卻十分脆弱。
首先,此地沒有民主政治,何來言論自由?
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有健全的輿論才有健全的政治,這已是不須多加說明。
或謂港府雖非民主政府,亦少有專制之措施;殊不知言論自由最忌限制,不靠政府賜予,卻須法律保障。香港法律頗多惡法,對言論自由尤具威脅,例子不勝枚舉,雖說「備而不用」,但惡法亦法,一日不除,新聞界依然動輒得咎。月前警方持搜查令「騷擾」電視台便是一例。
這是香港有言論自由的錯覺之一。
「禁言」寒風刺骨襲來
很多人對此地言論自由的錯覺之二、就是新聞界月旦海峽兩岸政權肆無忌憚,相對於兩岸新聞界而言,確實自由得多了。
近百年來,中國人少有言論自由,就算是清季,知識份子倡維新、革命之論,亦遭強行壓制。光緒廿四年,西太后發佈〈上諭〉︰
莠言亂政,最為生民之害。前經降旨,將官報局、《時務報》一律停止。近聞天津、上海、漢口等處,仍復報館林立,肆口逞說,妄造謠言,惡世誣民,罔知禁忌,亟應設法禁止。著各該督撫飭屬認真查禁。其中主筆之人,率皆斯文敗類,不顧廉耻,即飭地方官府嚴行訪拿,從嚴懲辦,以息邪說,而靖人心。
民國肇造,中山先生力倡言論自由,然而七十年來國共兩黨互相競賽,其中一個競賽項目竟是壓制言論自由︰一九四九年大陸淪胥,中共倒行逆施,關閉所有民營報刊,實行共產一家之言,四十年來言論自由只有中共獨享,這為世人所見。國民黨在台灣生聚教訓,杯弓蛇影,言論禁忌觸目皆是,知識份子因言賈禍時有所聞。
八十年代以還,大陸鐵幕洞開,西方自由思想循縫而進,人民憬悟亟需言論自由,有識之士紛紛鼓吹。但是「六‧四事件」一起,大開倒車,對於鼓吹民主自由的知識份子「嚴行訪拿,從嚴懲辦」。海峽彼岸,蔣經國臨終之年,大徹大悟,開放黨禁,取消報禁,百家爭鳴。
香港新聞界過去幾十年,「莠言亂政、肆口逞說」,對象是號令不能至港的國共當道,不怕文字成獄,偶語棄市,除享月旦國事、臧否人物的自由,也成為國共兩黨的諍友。「六.四」以後,中共把香港傳媒視為「反革命暴亂」的「煽動者」,軟硬兼施,不許亂說亂動,甚至扣上「顛覆」、「反動」帽子,過去港人所津津樂道、傳媒所沾沾自喜的所謂言論自由乃出現危機。香港政府因而告誡港人「嚴守中立」,「避免介入經常是複雜的中國內政」。
部份傳媒看風駛帆,實行自我抑制,所謂言論自由,九七前將不保,其論九七之後?
意見市場豈無壟斷﹖
香港各種新聞媒體自由競爭,意見市場如同商品市場,紛呈鬥艷。但是似乎很少人認真觀察香港意見市場的現狀,特別是充斥各種傳播媒體的意見的品質。
一般來說,言論自由基於兩個假定,一是假定人是理智的動物,能夠辨別是非善惡,當各種不同的意見自由進入一個競爭的市場時,「真理」就會出現;另一個假定則是每個人都可以自由發表意見,而大眾也會聽到。
第一個假定在開放社會,有一個自由的意見市場,是可以成立的。第二個假定恐怕會面臨挑戰。
在香港這個自由意見市場,一個人有話要說,也有說話的自由,卻未必說得出去和讓人聽得見。言論自由屬於少數「特權階級」——意見領袖。
一個意見如不能攀登媒介,等於沒有這個意見,這是十分殘酷的現實。誰可以攀登媒介﹖
- 直接或間接控制媒介的個人與團體。包括媒介的所有權者。
- 有足夠財力購買版面和廣告時間者(包括電台、電視)。
- 專家和學者,特別是知名度高、與媒介關係良好的一小撮人。
- 懂得製造新聞、吸引媒介注意的人士與團體。
- 擁有一個便利他說話的地位的人,例如一些政治人物。
- 媒介的工作者,特別是一些基於個人信念、英雄色彩濃厚的記者,很多時會藉著工作的方便,鼓吹個人意見。
意見領袖的品質
最近這幾個月,神州大地天翻地覆,台灣政治波詭雲譎,香港形勢瞬息萬變,東歐民運浪潮澎湃,令人目不暇給。我們的「意見領袖」忙得不亦樂乎,發表意見唇焦舌敝。
根據傳播學者的研究,大眾傳播的內容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首先流傳到「意見領袖」,「意見領袖」再將之傳播開去,這種傳播方式,叫做「二級傳播」(Two-step flow of communication)。「意見領袖」干預大眾傳播的過程,擴大了傳播的範圍,加入了個人的影響力,也妨礙了傳播的效果。
「意見領袖」除開在傳播過程中的正面功能,意見的品質很多時是有問題的。
第一,那些披了「學者」、「專家」外衣的意見,與街談巷議一樣膚淺。很多「意見領袖」為發表意見而發表意見,也有為了提高個人知名度而發表意見,閉門造車,通常不符民望。
第二,雖然不符民望,只要符合媒介要求,便可以大言炎炎一番。媒介在選擇意見的時候,也有市場的考慮;「意見領袖」知所逢迎,攀登媒介易如反掌。
第三,遇有重大新聞發生,「意見領袖」已在家中、辦公室內「好整以暇」,等候記者來訪,不問是否已對相關問題深入瞭解,但求見報、上電視。新聞記者避難就易,以「方便採訪工作,容易交差」為第一優先,於是「一拍即合」。
第四,健全意見的形式,有賴足夠的事實作依據。「意見領袖」特別是那些背後有利益團體和政治幫派撑腰的人,他們能提供足夠的事實嗎﹖不但不能,而且經常製造「假事件」,或為某種言論造勢、吹風,但求符合主子的目的。君不見很多知名人士披著公職的外衣,為中共塗脂抹粉嗎﹖
「支聯會」最近風雨飄搖,是誰幹的好事,不是十分清楚嗎?
結語
或許有人認為傳媒今日應自我抑制,以免激刺激中共政權。其實中共逆水行舟,遲早傾覆,盱衡時局絕不能目光如豆。香港傳媒不必也不能陪著倒退。
至於傳媒本身卻要檢討,改善意見品質,把傳媒介使用權還給大家,避免以「意見領袖」的意見為大眾意見,讓香港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自由意見市場。
如是則香港目前的言論自由才可保存,健全輿論才會產生,政治民主指日可待矣﹗
(原刊於1989年12月號《明報月刊》)
(圖片來源: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