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倡18個月以下幼兒禁看螢幕 限12歲以下小童用電子產品時間

新加坡倡18個月以下幼兒禁看螢幕 限12歲以下小童用電子產品時間



新加坡衛生部建議,3歲至6歲兒童每天在校外使用電腦和手機等設備不應超過1小時,7歲至12歲每天使用時長不超過2小時,除非與學習課業有關。

新加坡將明文建議18個月以下的嬰孩不得使用螢幕,以及18個月至6歲的孩子只能在學習時使用螢幕。修訂後的行為準則,將於2月1日生效。

新加坡衛生部、教育部以及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宣布,聯合推出「茁長SG計劃」,其中包括更新「孩童螢幕使用指導原則」。 這項針對0至12歲兒童和青少年的計劃,旨在加強預防保健,向孩子灌輸更健康的生活方式。

當地衛生部長王乙康表示,國內外的研究都有充分的證明,人生的前1000天非常重要,這是孩子養成良好生活習慣的關鍵時期,對他們成長有著深遠的影響。

新計劃有三個重點,即推廣有意義地使用螢幕時間、為每個孩子制定個人化保健計劃,以及加強學校對健康習慣的宣導與支持。

王乙康稱,必須採取更果斷、更有效的措施,來協助兒童與青少年培養起使用設備的好習慣。因為使用設備確實會佔用孩子做運動、與親人相處以及社交的時間,而是否能適當地管理使用螢幕時數,也會關係到身心健康。

指導原則也表明,家長不應該無節制地讓孩子使用流動設備,或任何社交媒體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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