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男子2023年身穿「光時」衫機場離境,今早(1月10日)裁定兩項煽動罪成,判囚3個月。
案情指出,2023年11月27日下午約4時,機場保安員工發現被告在離境大堂接受安檢時,身穿印有「光時」的長袖上衣,並向公眾展示。該名員工向機場中央控制中心報告後,中心報警。警方發現被告亦穿著港獨短袖上衣,管有「光時」旗幟及他手持旗幟的相片。
被告在錄影會面稱,當時打算飛往台中短期工作,他解釋「光時」意思是將香港變成為一個獨立個體,香港改回由英國殖民地統治,不再受中國管治,「革命」則是以「實際行動」達到以上目的。被告認為「港獨」意指香港要從中國分裂出去,成為一個獨立城市;他表明支持上述理念,並身穿衣服爭取公眾對其理念的認同。
涉案男子1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煽動刊物」兩罪。
【案件編號:WKCC 51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