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一名印尼女記者於灣仔天橋採訪示威期間,右眼疑被警方槍傷,導致永久失明,她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披露開槍警員的身分,案件於下月17日開庭處理。
原告人為39歲的Veby Mega Indah,入稟狀列出被告人為警務處處長,原告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於14日內,交代開槍擊中她右眼的警員身分,包括警員編號。
警方代表庭上透露,現時仍積極調查事件,初步找到一名於事發位置發射一枚橡膠子彈的警員,但該警員未有承認子彈有否擊中事主。
法官將案件排期於下月17日聆訊,並頒下裁決。
事發於去年9月29日,本地印尼語傳媒SUARA女記者Veby Mega Indah於連接入境處大樓和灣仔站的行人天橋直播採訪遊行期間,疑被警方的彈藥射傷右眼Veby的代表律師之後表示,醫生經診治後證實Veby的右眼將永久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