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與廣東省水利廳廳長王立新今日(12月27日)在廣州簽署2014年至2026年東江水供水的新協議。
現有協議將於本月31日屆滿,新協議沿用「統包扣減」機制,香港可按需要輸入東江水,如本地雨水集水量較高,所需的東江水水量低於每年供水量預設上限時,水價會按實際供水量從基本水價扣減。這安排令控制存水量更具彈性,避免浪費東江水資源,亦節省運送東江水的能源成本。新協議亦沿用現協議的供水量指標。
新協議的基本水價調整增幅為每年2.39%,乃是按機制考慮了粵港兩地物價指數及人民幣兌港元匯率的變動的因素。新協議下,粵方會維持輸港東江水的水質,以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所訂的第II類標準,即用作平常飲用的地表水的最高國家標準。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