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今日(12月17日)採取行動,在元朗八鄉長莆村檢獲一批非法飼養的豬隻。
漁護署較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人在長莆村非法飼養家畜。經調查後,在上址一空地發現非法飼養活豬隻,共24隻活幼豬及5隻活成年豬隻。今日調查期間,並無人士承認管有該批豬隻。
基於公共衞生和動物疫病控制的考慮,漁護署稍後會銷毀檢獲的活豬隻,並抽取樣本作非洲豬瘟的化驗。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在香港飼養禽畜及從事有關活動受到《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規管,所有活家畜農場必須持有飼養禽畜牌照,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重犯者最高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