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2月4日)出席「國家憲法日」座談會,致辭時指《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國家的重要標誌和象徵,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權威。
林鄭又稱,《憲法》亦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和效力來源,為香港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政策提供了堅實的法理基礎和憲制依據,所以一定要了解及尊重《憲法》的這個「根」和「源」。
林鄭強調必須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國家意識和民族認同。她又稱香港應該按照「一國兩制」的要求,完善特區《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
她又提到自今年6月以來,香港面對前所未有的衝擊,出現了極大的紛爭和暴力的行為。特區政府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止暴制亂,盡快恢復社會秩序。她希望香港社會明白「一國兩制」在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中擁有特殊重要地位,香港市民須要共同維護「一國」為本、尊重「兩制」的差異,亦必須清楚了解,「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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