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索債仔資料助追數 前警員承認5項控罪還柙候判

濫權索債仔資料助追數 前警員承認5項控罪還柙候判



曾隸屬九龍城區刑事調查隊偵緝警員劉偉文,稱欠下財務公司貸款後無力償還,在窘境下被迫使多次濫用警權,向中電及入境處索取其他有關拖欠財務公司人士的個人資料,以協助財務公司收回壞帳。劉偉文今午(11月30日)於區域法院承認5項控罪,包括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宣誓下作假證供及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等,還柙至12月7日判刑。

48歲被告劉偉文是新界原居民,曾為沙田頭村及李屋村村長,辯方在庭上求情時稱,被告早年為了要建丁屋而向財務公司借貸,但因為當時貸款是以分期付款形式借出,在被告收取第二期貸款後,財務公司以各種原因拖延付款,更逼使被告利用職權幫助財務公司收回壞帳。

最終被告劉偉文,疑得知財務公司入稟民事索償2000萬元貸款後,決定到廉正公署自首,連串濫用職權事件才被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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