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秘魯周五(11月15日)在秘魯利馬舉行的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在行政長官李家超和秘魯總統博魯阿爾特見證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和秘魯外貿和旅遊部長Úrsula Desilú León Chempén簽訂《自貿協定》。
李家超表示,秘魯是香港在拉丁美洲的重要貿易夥伴,也是國家「 一帶一路」 倡議的參與國家之一。今日簽訂的《自貿協定》是現屆特區政府簽訂的首份自貿協定,對香港和秘魯都具有戰略價值,除了有助香港打入秘魯這個具發展潛力的市場,亦為香港和秘魯的製造商、服務提供者和投資者提供法律保障和更有利條件,創造商機,促進兩地雙邊貿易和投資。
《自貿協定》涵蓋服務貿易(包括電子商貿)、貨物貿易、投資及其他相關範疇。《自貿協定》的整體承諾超越雙方各自在世界貿易組織下所作承諾,香港業界可受惠於撤銷或削減關稅,以及減少貿易壁壘。同樣地,服務提供者和投資者在進入秘魯市場及在當地營運時,亦可以受惠於具法律保障的更佳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
在《自貿協定》下,香港的服務提供者在超過150個服務行業可受惠於秘魯在《自貿協定》下的具體承諾。這些承諾涵蓋香港具傳統優勢或發展潛力的界別,包括專業服務、電腦及相關服務、研究及發展服務、金融服務,以及運輸服務。
連同與秘魯的《自貿協定》,香港迄今已簽訂九份自貿協定,涉及21個經濟體,包括中國內地、新西蘭、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成員國(即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智利、澳門、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即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格魯吉亞、澳洲和秘魯。除與秘魯的《自貿協定》外,其他自貿協定均已生效。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