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賣眾志口罩 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罰兩萬

餐廳賣眾志口罩 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罰兩萬


去年觀塘有餐廳售賣由已解散香港眾志包裝的「自救口罩」,及後被海關指口罩包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多名前眾志成員和餐廳董事被捕。

前眾志成員成立的衝刺有限公司早前認罪並罰款港幣一萬。

至於涉案餐廳及其董事,分別被票控供應/要約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及「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今日(11月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

暫委裁判官曹欣慈考慮本案案情及求情後,就每項控罪各罰款一萬元,兩罪共罰二萬元。

案情指,海關去年派員以放蛇方式,用港幣600元購買了六盒涉案口罩,經化驗後,發現未能達到包裝指的「ASTM Level 1」保護程度,餐廳公司負責人承認無去確認口罩規格。

案件編號:KTS 17873-17874/2021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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