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2月深水埗的無家者遭警方驅趕,物品被康文署丟棄,14人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政府索償,案件今晨(11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法庭將傳召警方和康文署代表。
案情指,於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露宿的無家者,2019年12月遭警方驅趕,個人物品被康文署職員在無通知下丟棄,部份人稱遺失衣物、床褥、回鄉證及現金。
14名無家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政府索償港幣兩千至萬餘不等,惟已有一人去世,兩人失去聯絡。
其中一名入稟人今日作供,他指出事發時康文署職員在警員指示下,將他的物品放入垃圾車,他喝止職員但對方未有理會。其後垃圾車將雜物送到一個垃圾收集站,他到場後已找不到個人物品及3000元現金。
另一名入稟人指出當日警員曾表示大家有幾分鐘執拾物品,惟他要先照顧不良於行的親人,及後並個人物品被清走,包括800元綜援金。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