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上調2.5% 追溯至今年4月1日生效

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上調2.5% 追溯至今年4月1日生效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建議,在2022至23年度上調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百分之二點五,追溯至2022年4月1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今日(10月26日)表示,司法人員薪常會制訂有關2022至23年度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調整建議時,秉持維護司法獨立的原則作為其商議的基礎;並已以平衡的方法考慮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2008年5月通過的一籃子因素,以及司法機構的立場。

一籃子因素包括: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在職責、工作條件和工作量方面的比較;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情況;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和退休福利;法官及司法人員所享有的福利和津貼;司法服務的特點——例如司法職位的任期保障、聲望及崇高地位;禁止離職後再在香港私人執業的規定;海外的薪酬安排;生活費用的調整幅度;香港的整體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私營機構的薪酬水平及趨勢;及以公營機構薪酬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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