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1000元賄滙豐職員 36歲商人被廉署起訴

涉以1000元賄滙豐職員 36歲商人被廉署起訴


廉政公署今日(10月21日)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涉嫌以1000元港幣賄賂一間銀行的職員,要求職員協助開立銀行戶口。

吕干真,36歲,商人,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他將於明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2024年8月27日到滙豐銀行粉嶺分行,要求開立銀行戶口,獲該分行一名職員接待。

當知悉被告希望開設個人戶口用作商業用途時,該銀行職員向被告解釋如要開立公司銀行戶口,須到滙豐銀行的中小企中心申請。被告涉嫌將一本夾附了一張港幣1000元紙幣的護照遞給該銀行職員,但職員隨即拒絕。

其後被告涉嫌再兩度把夾附了一張港幣1000元紙幣的護照遞給該銀行職員,並表示自己不常來港,希望對方可以協助被告開立戶口。銀行職員再次拒絕,並向上司通報事件,被告於同日離港時被廉署人員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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